《四眼田鸡小玛诺林》之《恶搞记》(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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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你对我的印象是一个人见人爱的小孩,那么我建议你最好跳过这一章。我说的是真的。如果跳过这一章,你还会认为我是个好孩子;但如果你读了这一章,你将会知道小玛诺林的真面目。   为什么这一章的故事会破坏我的形象呢?   让我从头说起吧。这个故事始于1月23日,那是充满错误的一天。他们带我去医院(他们带走我的方式简直像绑架,只差没用绳子捆住我),把我放在一个摇篮前,让我认识一个将要与我分享一切的小鬼──小呆瓜。最糟的是,每年都会庆祝这一天的到来,因为他每年都会过生日。   一年一年过去了,我必须坦白,我和他相处得越来越糟。当小呆瓜只有一岁或两岁时,大家只送他小衣服,以及会发出吱吱声的橡皮老鼠。那时候,我曾在心里嘲笑:“哈哈哈,大家都随便拿东西送给他。”   小呆瓜满四岁以后,他也想和我一样吹蜡烛,要大家为他唱生日歌,举办庆生会。他要礼物的时候,总是眼睛都不眨一下,就大声地说出来了。这些对我来说,都是严重的打击,看到我弟弟是庆生会的主角,我该有什么表情?我还必须隐藏情绪,因为如果我生气了,我妈就会骂我是个爱吃醋的忌妒鬼。   小呆瓜生日来临的前一个星期,我和我妈到大卖场帮他买礼物。我妈坚持认为,我一定要用自己的零花钱,才能表现出当哥哥的对弟弟的疼爱。   我把小猪存钱罐开膛破肚,数了一数,总共有3200比塞塔。我看着钱发愣,最后决定拿出200比塞塔来买礼物。我告诉自己,最重要的是心意,而不是花多少钱。这真的是一个好理由。   小呆瓜要求我们买一个菲斯特的玩偶给他当礼物,这是他最喜欢的电影《阿达一族》里的角色。但我妈替我决定买电影录像带送给他,而她自己则买了跳舞芭比娃娃和吸盘玩具枪。加上跳舞芭比,小呆瓜总共收集了五个芭比娃娃,四个是拿来玩门球用的,而跳舞芭比,小呆瓜则是想把它丢到半空中,当它用螺旋翅膀飞过酒吧桌时,他再用吸盘玩具枪将它击落。   当我们不顺小呆瓜的意时,他也会拿芭比打我们的头。有一次,他差点儿用爱心芭比把我的眼睛挖出来,只因为我不给他遥控器。由此可见,芭比娃娃的用途比电视广告里说的还多。   买了跳舞芭比和吸盘玩具枪之后,我们接着去买《阿达一族》的录像带。我们家没有播放机,露易莎让我们使用她家的,但前提是需要有律师在场,因为我们已经弄坏好几次了。   当我们到柜台结账的时候,我从口袋里掏出200比塞塔。   “你该不会用这200比塞塔付录像带的钱吧?”我妈板着脸说。   “小孩子们真是天真哪。”店员说。   “这孩子才不是天真,是小气。没错,就是小气。”   我妈在陌生人面前骂我,我认为她还蛮享受这种感觉。   “因为……我没法从小猪里挖出更多的钱,挖不出来了。”   其实,小猪存钱罐的肚子上有一个橡皮塞,每隔五分钟我就会把它打开,然后再塞回去。   “把那200比塞塔给我。”我妈说着,把手伸出来,“我帮你把钱补足,但回家以后,你得再从小猪里面挖钱出来还给我。”   “如果今天是我的生日,你就不会这样费心……”我说这句话,是和她闹着玩的。   “我假装没听到这句话,因为我不想在这位店员面前打你耳光。”   店员结了账,露出奇怪的笑容看着我们。   我妈转身走开了,店员小声地问我:“小呆瓜是谁?”   “我弟弟。”   “噢!”店员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,“那我最好不要问谁是小猪。”   我也没解释清楚,因为我赶着追上我妈。她走到肉品店里,垂涎地看着那些生肉。说真的,我无法想象一边用那种眼神看着血淋淋的肉块,一边还说:“小牛肉色泽看起来真不错。”   我想,我妈应该是看到在田野里散步的牛,然后想着:“拿来做什锦菜不错”或者“后腿肉今晚可以拿来做汉堡”。如果我妈被时光机带回石器时代,在那个连钻木取火都还没有发明的时代,她一定可以适应得很好,因为只要看到经过洞穴的任何动物,她都会流口水。我这样说不是在批评她,完全出自客观观点。   总之,下午的血拼真是不轻松。我妈连一个小东西都不肯给我买。